教職工“專項醫療補充保險”報銷辦法(2018年度繼續有效)
日期👨🏻💼:2018-09-13 09:11:03 作者🏋🏼♀️:[db:發布人] 來源👲🏽👩🦲: 瀏覽量⛓️💥:54
參加市教育工會的“專項醫療補充保險”的教職工,凡在規定年度(一般為當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)期間發生的門急診費用(除掛號費)超過600元的,可以辦理理賠給付。具體情況如下✍️🧜🏽♀️:
1、報銷時間為學院每年集中辦理兩次✋🏼,一般為每年9月份和3月份,需要辦理的同誌將資料送至工會辦公室。
2、報銷時需提供的材料:
(1)門急診:病例復印件(病歷完整)、發票原件(註意發票上的時間要與病例上時間一致)🧏🏻♀️。
(2)住院🚭: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、住院小結復印件、出院明細復印件🧑🚀、發票原件。
3💲、不能報銷的情況:
(1)不符合2002年下發的《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文件選編》及相關文件規定的自費項目和藥品,及非藥準字的相關藥品;
(2)教職工在非保險公司指定的上海市醫保指定醫院就診的,急診除外😱;
註🍵👁🗨: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請參見服務手冊🤽🏽♂️。
(3)與此次診斷疾病不符🎱、無診斷依據🧔🏿♂️,無就診日期🧑🏭、科別🧬、主訴、現病史、既往史、陽性體征,診斷及治療意見和醫師簽名等🚹。